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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浩医药GH55临床试验,评估GH55胶囊治疗MAPK信号通路突变晚期实体瘤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和疗效的I/II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I期主要目的
评估GH55治疗MAPK信号通路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GH55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剂量递增I期次要目的
确定GH55治疗MAPK信号通路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Ⅱ期推荐剂量(RP2D)、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初步疗效。
剂量扩展Ⅱ期主要目的
评估GH55治疗MAPK信号通路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疗效。
剂量扩展Ⅱ期次要目的
评估GH55治疗MAPK信号通路突变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药效动力学(PD)特征。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周岁,性别不限。
2、存在MAPK信号通路(RAS/RAF/MEK/ERK)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ECOG体力评分:0-2分。
6、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7、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方案要求。
8、育龄期女性首次给药前血妊娠须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在试验期间及至少末次用药后三个月内与其伴侣使用可靠方法避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9、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局部姑息性放射治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使用过CYP3A4或P-gp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4或P-gp强效诱导剂。
5、既往曾接受过其他选择性ERK抑制剂治疗。
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除外
8、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1、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
12、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3、有其他恶性肿瘤史(已治愈的且5年未复发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和原位宫颈癌等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除外。
14、视网膜静脉阻塞或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或病史,或筛选期眼科检查中研究者认为检查异常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15、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6、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7、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18、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多种药物有过敏史。
2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2、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