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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砾生物GT201临床试验,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GT201注射液治疗转移/复发的晚期实体瘤单中心、单臂的I期临床试验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GT201疗法在复发/转移的晚期恶性肿瘤治疗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监测GT201疗法的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回输GT201在患者体内的存续时间、扩增状况以及效应能力;
2、根据RECIST1.1,评价TIL疗法在复发/转移的晚期实体瘤治疗中的有效性。
出入排标准
纳入标准
1、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2、年龄18~70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当日计算);
3、被诊断为:不可根治性切除的复发或转移性的晚期实体瘤;
4、经前序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且目前已无可选择的有效治疗手段(有效治疗手段参考各癌种最新版诊疗指南);
5、至少有一个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的、可获取肿瘤组织的病灶(优选浅表淋巴结),且至少能分离出质量≥1.0g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6、肿瘤取样后,还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v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7、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手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治疗):
●血常规检查: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血小板计数(PLT)≥80×10^9/L;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检查:AST、ALT和碱性磷酸酶≤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当合并下列情况时,可放宽标准:若确诊肝转移的:AST和/或ALT≤5×ULN;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的:碱性磷酸酶≤5×ULN;若确诊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3.0mg/dL;
●肾功能检查:肌酐清除率(CrCL)≥45mL/min(可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或血清肌酐在正常范围内;
●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肺功能检查:FEV1≥60%;
10.、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细胞回输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1、在肿瘤取样前,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5.0≤1)或能够满足试验方案中规定的检测值(不包括2度外周神经病变、脱发、皮肤白斑\激素替代治疗可控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胰岛素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如果在之前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疗法中有记录2级以上的腹泻或结肠炎,则需在肿瘤取样前确保6个月的无症状状态(或者经结肠镜评估安全);
12、在肿瘤取样之前,必须有上一次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记录。
排除标准
1、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患者(稳定期脑转移患者,临床判断2周内无需药物治疗,无激素依赖者除外);
2、手术和/或放疗未能解除脊髓压迫的情况不能入组(经治的患者,手术取样前,临床证据显示症状已经缓解≥1周,可以入组);
3.、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者。需要止痛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进入研究时已经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适合姑息放疗的症状性病灶应该在进入研究前完成治疗;
4、在肺癌中,诊断为累及上沟的非小细胞肺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肉瘤样肿瘤;头颈部肿瘤有坏死病灶,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高出血风险(示例包括但不限于肿瘤包绕或浸润主要血管[即,颈动脉、颈静脉、支气管动脉]和/或表现出其它高风险特征,如瘘管、显著空洞病变、既往出血史[≤60天]);
5.、患有间质性肺炎或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6、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7、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8、需使用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局部使用抗生素除外)或在筛选期间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者,肿瘤热除外;
9、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
10、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患者。HBsAg或HBcAb阳性患者如果HBV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抗体阳性患者如果HCV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1、存在难治性或顽固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的腹水、门静脉癌栓、胃底或食管静脉曲张致消化道出血、门脉高压致出血风险增高、活动性消化道出血等情形;
12、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3.、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白细胞介素-2,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右旋糖酐-40(dextran-40),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庆大霉素))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4、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15、任何可导致产生合理怀疑以至禁止使用试验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16、哺乳期妇女;
17、其他研究者评估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情况。